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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抚养权有以下这下权利: (一)深厚的母爱或父爱迫使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 这是争夺孩子抚养权最常见的也是最根本的原因。为了取得孩子抚养权,双...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1.根据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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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通常会产生子女与父母一方相分离,由父母另一方直接抚养的问题。夫妻离婚虽然不能消除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但是抚养子女的方式会发生变化,由共同直接抚养变为一方单独直接抚养。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归属问题,不仅关系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还影响到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正确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关系重大。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1.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 2.抚养费包括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具体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 1.经济条件许可的,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付; 2.不具备一次性给付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抚养费,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明确子女的抚养及抚养费的数额子女抚养的问题看似简单其实离婚后发生纠纷的也不少,最多的出现在抚养费的给付方面。比如说郭张两人在办理离婚时在协议当中仅写明郭先生每月支付给张女士孩子的抚养费500元。但是双方离婚后郭先生连续半年都未支付,经张女士多次催促男方就是找各种理由推脱,最后还是诉讼才将问题解决。律师建议在起草离婚协议时最好将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的时间等约定明确,这样才能杜绝纠纷的发生。 二、探望子女的约定要量化多数人不重视在探望子女方面的约定,于是生活中屡屡出现了一方想尽各种办法阻止另一方探望子女的事情发生。律师建议探望子女的约定最好要具体明确,将探望的时间和地点都约定到协议当中,以免发生后续的各种纠纷,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 三、财产分割要明确、具体举例,周先生和白女士在办理协议离婚时在共同财产分割上仅写到双方的存款一人一半,而并没有写明存款的具体数额,因为平日里这周先生的收入全部由他自己存放,白女士并不知晓,双方拿到离婚证后周先生称自已的收入都使用了,手里就4万元人民币,只能分给白女士2万元。实际上周先生是某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他的收入很高,远远不只这些,可是白女士因为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没有写明存款的数额,现在也不能证明周先生的收入到底有多少,进而导致又一次的丧失了本应属于自已的财产份额。因此将财产的分配用协议的方式固定化是确保当事人能够实现财产权益的最好方式。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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