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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处罚又称免予刑事处罚,是指对于构成犯罪的人员,当其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时,只给予有罪宣告,同时免除其刑罚处罚。...
刑事案件一审判缓,在上诉期内若有重大立功,并且已经上诉的,二审可以判免予刑事处罚。但是,是否判决免除处罚,还需要由二审法院根据具体案情来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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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免于刑事处罚是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免除处罚是被告人具有一定的量刑情节,如: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立功等,人民法院判决免除处罚。 2、二者在适用法律上有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即对虽然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只要符合“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法定要求,则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免除处罚则常见情形有如下规定: 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第二十条第二款,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免除处罚;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六十八条,……有重大立功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是属于刑事处罚措施,所以缓刑并不是免除处罚的情形,缓刑是指对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处罚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1、“免除刑罚”,是指有刑事法律明文规定可以免除刑罚的,包括14种情节,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10、19、20.2、21.2、22.2、24.2、27.2、28、67、68、351、383.1(3)、390.2、392.2等14个条款项规定的。。2、“不需要判处刑罚”,是指虽然没有刑事法律明文规定的可以免除刑罚的情节、但是综合全案具体情况和量刑标准,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比如根据量刑标准、最后计算的宣告刑少于判决前或者起诉前已经羁押期限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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