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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不合格可以向工程所属地的建设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反映。工程质量纠纷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找质检部门、建设部门处理。建设单位可以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要求其进行补救处理,采取保证质量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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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是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性要求,反应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性能以及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是指工程施工、检验和评定质量的技术依据; 工程完成:就是指施工单位完成了约定的各项内容; 竣工验收:是指工程完工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然后,勘察、设计、建立单位出具合格证明,再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及专家进行的验收 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建设单位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备案,是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必备文件,重要性就体现在这里 验收通过:就是参见验收的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各方形成了一致的认可意见 保修:是指对建筑工程验收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质量缺陷进行修复 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
考虑到现今建设工程的规模大、周期长,发包人如果仅提前使用了部分建筑物而要求其承担整体建设工程的质量瑕疵风险明显权利义务不对等,司法裁判中应就其责任限定于实际的部分建筑。与此同时,考虑到《建筑法》第60条第1款对建设工程质量的基本强制性要求,在发包人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的情况下,承包人仍应对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题结构质量在合理使用寿命内承担质量责任。
工程质量不合格可以向工程所属地的建设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反映。工程质量纠纷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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