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的法律意见: 第一,如果你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同合同,尤其是9年多的劳动合同都有,且是连续的,那就好了,你可以去公司所在地劳动局。要就经济补偿...
其一,对于此情况你方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且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此情形你方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1、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找出与自己情况相符的条款予以重点研究。 2、核对有无签署劳动合同,及您在职时间。 3、若未签署劳动合同,那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已建立了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 4、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5、针对未订立书面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予以维权。
工作这么出色的劳动者,您不用伤心。在你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可以跟你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所以,单位跟你解除劳动合同违法。你可以继续领取工资和单位的各种保险待遇,直到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如果单位拒绝给付你工资,你可以到劳动检查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庭申请仲裁,一定会得到支持和相应的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3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4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