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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名义接受业务,后被以招用为由转移公司财产,是否构成职务侵

2022-01-19
首先,您的行为是否属于职务侵占罪,需要根据职务侵占罪的概念来进行分析。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其次,职务侵占是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位己有,从这一点上来看,您接受的业务是公司未开展的业务,即便以公司名义接单,也不是占有公司财物,故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和概念,所以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对方如果报案,您完全可以以此进行抗辩,对方追究您刑事或者民事责任基本是很难的。所以不要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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