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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彩礼都能要回来,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离婚后一方送给另一方的结婚彩礼是不能要求返还的:(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
这个要是不结婚的话。还是需要给对方的毕竟你们没有结婚。见面礼不要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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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登记且共同生活过,一般不予返还彩礼,除非婚前彩礼给付造成男方生活困难
看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要求返还按习俗支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下列情形:(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支付,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同居期间送的金银首饰是否可以要回要看赠送时首饰的性质。恋爱同居期间互赠给对方的金银首饰等礼品,是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的,因为其是以个人财产而不是共同财产负担。 第一、日常交往赠送的日常小件物品属于一般性赠与,如情人节时送对方金银首饰,因为礼品的意义简单,并且是一方自愿赠与的,那么主张返还的话很难得到支持。 第二、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赠送价值较高的贵重物品,实践中可以认定为彩礼,分手了可以要求返还。并且,在实践中还有些可以以求婚戒指为附条件的赠与,在未成就结婚时可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 第三、如果双方恋爱同居时间不长,但赠品涉及金额较大,会影响到一方正常生活,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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