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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对待婚生双胞胎均不发给独生子女证,是按两个子女对待的,但除了不发独生子女证,不能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外,其它的还是按照符合法定生育政策对待,...
独生子女的优待: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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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规定,双胞胎不算“独生子女”。 现行政策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1、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2、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虽未明确何谓独生子女,但该法第27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即是说,能获得光荣证的,是独生子女的父母,也就是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父母。由此可见,所谓独生子女,强调的是终身只生育一孩,而不是一胎。因此,双胞胎也好,多胞胎也罢,其情形属于一胎,但不属于独生子女。
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后超生,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不会以此为由加重对当事人的处罚。在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中也没有“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后超生会加重处罚”的条款。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还得按该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法律责任”规定的条款执行。除对当事人夫妻征收社会抚养费以外,计生部门还得收回当事人原先申领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向当地政府退回原已享受的所有的独生子女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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