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债务人可起诉次债务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
债务人可以起诉次债务人,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债务人可起诉次债务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主债务人是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对债务的履行承担第一位或主要责任的人。 次债务人是指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民法理论上通常所称的“第三人”。 代位权诉讼涉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两个法律关系,需要考虑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方当事人的利益保护问题。次债务人的债务清偿能力具备与否,不影响债权人代位向次债务人行使清偿债务的权利,只要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即可。代位权制度的设立目的即在于拓展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范围,充实债权人一般担保的实力,使得在债务人既不清偿到期债务而又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下,债权人代位行使权利,使所受到的损害得以补救。
可以起诉债务人,不能同时起诉次债务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可以申请执行次债务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七、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61.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5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