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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办理,不能以投靠户主为由迁移户口: 1,户主去世的,当事人就算符合的户口投靠条件,在没有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的前提下,也是不能办理户口...
如果超过了规定的迁移时间不长,一般不会受到影响,还可以到拟迁入地申请落户;但如果超过规定的迁移时间过长,就不能进行落户了,须到原迁出地重新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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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按照上述规定,包括户口的申报及迁出在内的各项户籍管理工作均由公安机关主管,属于公安机关行政管理职责范围,上述工作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围。当事人之间基于二手房买卖而涉及户口迁出纠纷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畴,故人民法院无权受理与户口迁移相关的纠纷。 3.因户口的迁出需要户主的同意及配合,且需要户主提交相应的审批文件及新的落户地址,在上述条件并不必备且原户主不配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无法强制性地要求原户主将户口予以迁出。
离婚后户口没有迁出,关于拆迁补偿的问题:各地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不一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还要结合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约定(离婚协议)综合考虑。 关于拆迁补偿总的原则是: 1、一般拆迁不以户口为准; 2、被拆迁房屋是否有产权证,如没有,是否有规划部门批准的临时建筑批准文件而且没有过期; 3、是否还住在原拆迁房屋内,并且没有其它住房,如符合以上情况,在有些城市可以适当考虑作为被拆迁人适当安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按照上述规定,包括户口的申报及迁出在内的各项户籍管理工作均由公安机关主管,属于公安机关行政管理职责范围,上述工作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围。当事人之间基于二手房买卖而涉及户口迁出纠纷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畴,故人民法院无权受理与户口迁移相关的纠纷。因户口的迁出需要户主的同意及配合,且需要户主提交相应的审批文件及新的落户地址,在上述条件并不必备且原户主不配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无法强制性地要求原户主将户口予以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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