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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的案件,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或者上诉人在...
按撤诉处理的裁定书一般不可以上诉。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定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除这三种裁定外,其他裁定均不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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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原告撤诉的裁定,是生效裁定,不能上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本诉撤诉,反诉继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准许本诉原告撤诉的,应当对反诉继续审理;被告申请撤回反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撤诉后,如果纠纷还没有解决,可以再次起诉起诉没有时间间隔限制,即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即可以再次起诉 但是,对于离婚案件,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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