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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高法院关于醉驾最新司法解释,具体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依照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具有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只有在一、二审法院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以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的情况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才可要求国家赔偿。“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主要是指对不应拘留、罚款的人予以了拘留、罚款;超过法定期限拘留和超过法定金额罚款;以及重复采取上述强制措施等情况。“违法采取保全措施”主要是指不应保全的保全了,应保全的未保全;明显超金额、超范围保全;变卖未由合法评估机构估价;应拍卖而未拍卖,直接强行变卖;对由法院监管的查封、扣押的财物,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了财物的毁损或灭失等情况。“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主要是指执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在执行过程中,对查封、扣押的财产未予监管,造成了财物的毁损灭失;以及违法执行了案外人财产且无法执行回转和违法先予执行等情况。但因法院判决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据上述及相关法律规定,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因此,根据你所谈及的情况,法院这样的案件不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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