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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知道自己的身份打便衣的警察可能不构成袭警罪,但随意殴打他人也是违法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重伤...
这个要根据情节的轻重以及当时的场景来分析。一。警察不是在执行公务,那警察就是个普通的公民,只是殴打,伤者没有构成轻微伤,那只是触犯了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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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架一般不构成犯罪,属于违法行为,打架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 2.《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经鉴定构成轻伤的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也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具体看案情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涉嫌妨碍公务,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刑法277条 妨碍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罪与非罪对于没有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虽有轻微的暴力、威胁行为,但其情节显著轻微的,都应属于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公务的一般违法行为,不应认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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