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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规定判决离婚后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离婚证,法院判决生效之日就是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之日。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
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 关于经法院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应否履行登记手续问题的解答 法秘宣字第9316号请示关于经法院判决离婚的当事人,是否应再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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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是不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 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与民政部门制发的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于人民法院的审判信息和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信息是互相独立的,公民在法院诉讼离婚后其在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记录并不会自动解除。因此,离婚案件的裁判文书须妥善保管以备日后再婚时向民政部门提供,如不慎遗失,可凭身份证到原审法院申请复制裁判文书原件。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1、判决离婚后就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离婚证了。 2、夫妻双方通过诉讼离婚后,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就是离婚的证明,与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了离婚判决书就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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