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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告诉才处理。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共有四种: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侮辱、诽谤...
如果作为夫妻一方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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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范围如下:(1)所谓告知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告知处理的刑事案件包括以下内容:1、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件,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刑法第二五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婚姻自由暴力干涉案件.刑法第二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虐待案件.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轻、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轻微刑罚的案件。需要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是否有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被害人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被害人提出的证据不足的。如果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1、刑法第二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故意伤害案件。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为轻伤案件.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件.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通信自由侵权案件.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案件。5、《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案。6、刑法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刑法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属于刑法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上述八起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可以受理的,或者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调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起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伪证、拒不执行判决的,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所谓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追究的书面决定。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不立案、撤销案件的书面决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案。通常这类案件被称为轻伤案。 2.刑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 3.刑法第252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案。 4.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案。 5.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案。 6.刑法分则第3章第1节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刑法分则第3章第7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以上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所谓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等书面决定。 与公诉案件相比,自诉案件有以下特点: 1.从犯罪客体来看,主要是侵犯公民个人权益方面的犯罪,比如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名誉权、婚姻自主权等。 2.从起诉对象看,自诉案件多数是性质不太严重,给社会造成的危害相对于公诉案件较小的案件。国家将追诉犯罪的权利交给被害人.等自己行使,不但不会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社会利益,而且可以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可以使国家侦查机关和提起公诉的机关集中力量打击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将有限的司法资源进行更为合理的分配。 3.从诉讼程序看,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有能力依靠自己的力量承担诉讼。自诉案件一般有明确的被告,案情比较清楚,情节相对简单,无须专门的取证手段和侦查措施,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能力自行提起诉讼和支持诉讼。如果案情复杂需要专门的侦查手段,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没有能力查清案情或者收集证据、提供证据的,不宜作为刑事自诉案件。
自诉人是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受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刑事案件中,自诉人有权申请撤销案件,有权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权申请获取证据和传唤证人,有权申请审判员、书记员和鉴定人提问,有权参加法庭辩论,不服法院判决裁定时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一)告诉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证据是案件审理的灵魂,是案件胜败的命脉。作为自诉案件,被告人是否有罪的举证责任完全在原告一方,独立执行控诉职能。因此,原告的举证在案件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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