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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二)与群众生...
城管没收摆摊人的东西主要目的还是为了罚款,罚完款之后一般都会还给商贩。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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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你知道有人来看房,你可以通知房东,要求按同等价格行使优先购买权。二是如果不想行使优先购买权,但你想继续承租,法律上规定是“买卖不破租赁”,就是说即例此房转让他人,你也有权使用至合同到期为止。如果新房东强行要求你搬走,可以要求按原租赁合同赔偿你的损失。至于弥补你哪些损失,主要看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但违约责任明显低于你的实际损失时,可以要求增加。
没有,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第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城管没收摆摊人的东西主要目的还是为了罚款,罚完款之后一般都会还给商贩。
首先,你没有转签合同,也没房东的书面同意证明。所以原来的店主是没有权利将店面转让给你的。因为原合同上规定要经房东同意方可转让。其次,他妈妈是不必负任何责任的,说的俗套一点就是口说无凭。除非你有录音证据。再者,她是房东,原合同说也有明确说明要经过房东同意,所以她是有权不把店面转让给你的。其实也怪你粗心了。转店面怎么能不和房东重新签订合同。且原合同上有规定要经同意方可转让,你怎么当初不去索取书面证明。听你说房东无非是想要索取一定的转让费。市场行情转让费的确不关房东的事。但现在也是没办法,劝你和房东谈判,能不能一人退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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