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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困难可以减少抚养费的支付。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在具备以下情形时,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
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包括三项,即生活费、费和医疗费。在司法实践中,就抚养费的变更多以增加为主,请求减少、中止支付费的较少,且请求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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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困难的,可适当减低抚养费。法律规定,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生活困难可以降低抚养费。抚养费是根据抚养人的收入决定的。如果一方生活困难,证明其收入减少,收入减少,可以相应减少其支付的抚养费。毕竟除了法律,还有人情。
一、生活困难可不可以减少抚养费 生活困难可以减少抚养费的支付 变更抚养费的条件是: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父母在孩子没有独立生活能力之前对其给付相应的抚养费用。但抚养费的给付不是一层不变的,可根据实际情形的变化请求增加或减少。 二、抚养费要给过久 抚养费一般支付到被扶养人满十八岁成年。但是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需要父母抚养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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