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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去女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女方的户口迁到男方这边,就可以在男方这边的法院起诉!还有就是婚姻不是儿戏,建议好好谈谈,慎重考虑。...
女性起诉离婚的,一般在男性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公民住所所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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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原告就被告原则,但有例外:要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 依据《民事诉讼法意见》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所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可以起诉离婚吗一般情况是可以的
【法律律意见】1、你想离婚,可以直接与你的配偶协商离婚,协商达成协议后,可去男方或者女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很方便的。2、如果你们协商不成,只能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去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其他地方的人民法院是无管辖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一条【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男方可以在女方所在地起诉离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同一诉讼的几名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内的,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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