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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刑事执行,即刑罚执行,简称行刑,是指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根据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己经确定的刑罚付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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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该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监督执行。 2、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民事执行过程中凡遇到被执行人涉嫌刑事犯罪,其财产被刑事案件查封的,为防止刑事案件认定被执行人构成犯罪后,被害人的损失不能追回的风险,应中止民事执行程序,被查封标的物的均应暂缓处置,等刑事案件解决完后再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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