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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病程记录、实验室检查、超声、心电图、照片、CT、医嘱、体温表、手术知情同意书等其他医疗文件和出院记录。...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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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明确规定了患方复印、复制病历的权利和医疗机构应予配合的义务。复制病历最常用的方式是复印,患方可以要求医院在复印件上加盖证明印记。及时复印病历能够很大程度地固定重要的原始诊疗护理记录,避免这些证据被篡改和对此可能产生的不必要的疑虑。当发现原始病历被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等突出问题时,可以依据已加盖证明印记的复印的病历资料寻求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帮助并追究医方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医患纠纷可以先将证据保存好,然后再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申请赔偿。
死亡病例讨论是法定不能复印的,但鉴定时是必须拿出来的,不过,从其他资料也完全可以推断出来死亡原因的啊,由于医学专业性较强,建议复印并封存病历后咨询,如院方过错明确,可直接向院方索赔,不用去做鉴定,如找不出院方问题,鉴定专家也不会帮你找院方问题的,本人医学硕士,副主任医师,从事临床工作十余年,相信不会让你失望。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方首先要做的事不是与院方争吵,而是马上要求复印封存病历,唯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如果不及时复印封存病历资料,一来不能排除院方篡改病历的可能,二来即便院方未篡改病历,患方也可能产生怀疑,不管是哪种情况,都不利于患方合法权益的保护。“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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