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企业退休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组成: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
根据最新的退休工资计算方法,员工退休时的退休工资由两部分构成:退休工资=基础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个人账户存储量÷计算月数基础退休工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统一制度之前实行“办法一”和“办法三”的地区而言;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某“中人”退休时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其值在1%—1过渡性养老金是统一制度后“中人”基本养老金的一个组成部分,还应加上没有个人帐户年限(即参加工作至”统帐结合“之间)的养老金,即在基本养老金的计算中.4%之间;对原实行“办法二”的地区而言,由各地测算后确定,计算“中人”临界点之前的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因此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除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之外。因为在“统帐结合”之前参加工作,退休时的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中就没有体现这段年限的劳动贡献情况。“中人”临界点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本人缴费年限”为该地区实施“统帐结合”,其在“统帐结合‘’之前的工作年限没有实行个人帐户,“本人缴费年限”为实施统一制度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R为计发系数、之后退休的人员、建立个人帐户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Rד中人”临界点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其中。为何设立过渡性养老金它是为解决“中人”无个人帐户年限的养老金问题而设立的
社保退休工资计算公式: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新的退休工资计算方法,里面提到了特殊工种 (一)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特殊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累计不满上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二)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1、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2、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后退休,且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被保险人,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综合性补贴、过渡性养老金四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金: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 (2)、个人帐户养老金:本人帐户储存额的1/120; (3)、综合性补贴:125元; (4)、过渡性养老金: a=职工退休时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b=职工本人平均点工资 c=职工97年底前缴费年限 过渡性养老金=a×b×c×1% 职工本人平均点工资的计算方公式: N=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 M=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b=(92N/92M+93N/93M+94N/94M+……………+退休上一年N/退休上一年M)/企 业和职工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 2008年03月30日来源: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辽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08年省重点民生工程之一。截至今年春节前,全省37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提高100.1元,并全部发放到位。养老保险基金月支出3.7亿元。这是记者3月26日从省政务公开办、省政府纠风办联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重点介绍了此次调整的一些相关政策。据介绍,这次养老金调整是2008年至2010年三年连续调整的第一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是: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08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2008年调整水平按上年全省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左右确定。据介绍,2006年末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772元,2007年我省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85元,考虑2007年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和死亡退休人员对全部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的影响,预计2007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879.2元。我省此次调整按照10.8%计算,普遍调整的标准为月人均95元,加上对重点倾斜人员特殊调整的标准月人均增加40元,按全部退休人员计算下来为月人均5元,合计为月人均增加100元。 此次调整仍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办法。普遍调整重在完善办法,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工作)年限等因素适当挂钩,实现公平与激励因素的有机结合,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具体调整办法是:先按不同时期退休人员退休时间确定基础增加额后,再按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一是按不同时期退休人员退休时间确定基础增加额;二是再按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同期退休人员的调整差别;三是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原工商业者、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一部分养老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43号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年1月1日起,为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调整水平按照2007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调整时要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和年龄等挂钩。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建国前老工人、1953年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原工商业者等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规定予以倾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6人已浏览
1,359人已浏览
17,349人已浏览
3,7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