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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准宅基地使用权是依法可以的,不是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不依法审批属于违规发放,一块两块不过是行政责任,再多了就是犯罪。86年是进行宅基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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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般来说,现在还是由镇级部门负责批复宅基地的审批权限,而村民应该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宅基地。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程序:①用地申请:村民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逐户填写《慈溪市农居自建房用地申请审批表》,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者婚姻状况、用地面积等相关内容进行集体会审。②公示: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公告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10天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委会组件上报至村镇建设办公室或国土资源所。③当地村镇建设办公室和国土资源所根据各自职责在10个工作日内做好资料审查,出具意见。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民建房进行认真审核后,由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在10个工作日内分别签署意见,并将批准结果公示并逐宗落实到申请建房户,同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农村宅基地的基本释义和申请条件: 1、基本释义: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2、申请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农村宅基地一般以户为单位申请,《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即“一户一宅”。各地都有相关的宅基地批准和管理文件,内容大体相同,申请批准的面积当然有标准。比如我这边规定:6人以上为大户,使用耕地的,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它土地的,不得超过140平方米;使用荒地荒坡的,不得超过160平方米。4至5人为中户,使用耕地的,不得超过80平方米
政府可以无条件收回多余的宅基地,如果是违法方式得到的宅基地还可以罚款。宅基地是依法使用,必须符合相关使用规定,由政府依法审查决定是不是符合这些规定,通过审批、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全国人民应该尊重批准使用权这个法律行为,是批准就是批准,不要说是别的。实际上全国人民就是坚决坚持转让土地是违法行为,不要给有钱人囤积土地的机会,政府可以随时重新审批,愿意得到土地可以采取自动放弃、重新审批这个方式,至于钱款交易还是不喊叫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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