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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不是判断有无居住权的标准。 法律上所说的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权需要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才能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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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户口不等于有居住权。 如属于同住人是有居住权的。 同住人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应视为同住人: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本市其他公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根据最新市政府最新的61号文,结婚2年以上的外来户口可以安置了。3、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4、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住房的,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5、未成年人如出生时户口就报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应列为同住人,但非出生原因户口报入被拆迁公有住房内的,只能作为考虑对象,对在公有住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可考虑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户籍地址和居住权不是一个概念。房屋的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绝对的权利。任何人未经产权人同意,不得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房屋。户口跟房屋产权无冲突,你让她住就有居住权,不让她住就没有居住权。房产证是在你们夫妻名下,就是你们的私有财产,你们可以拒绝别人居住或者占有。户口只是落在这个地方,只可以说悬空在你的房产空间里。
有户口簿不能有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对他人的房屋享有占有和使用权,以满足居住需要。有户口本的行为人对房屋享有使用权,包括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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