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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是指房产所有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房产转让给其他人,其他人领取了房屋的所有权证书。...
房屋买卖怎样过户有以下几点步骤:1、契税(买方缴纳):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2%;90平米以下首套住房按买价1%征收;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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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子的卖方需要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已婚)、住宅生产票、土地使用证、住宅买卖合同。购房者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当事人需要在住房所有权登记部门亲自签字。证明书和资料齐全后,向公证部门公证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手续。之后,向税务部门缴纳房地产买卖产生的税金,卖房者需要缴纳的税金、个人所得税、土地税等。买方需要支付的权利税。其他没有规定缴纳对象的费用是房屋交易费用、房屋评估费用、登记费用。办理完过户手续,等待十几个工作日,买家拿着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变更手续,缴纳工本费,然后领取新房产证。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办理已购公房过户的过程大体如下:产权人凭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需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如产权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办理)、与买受人签订的已购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由买卖双方直接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公房不可以自由买卖,如果要买卖是需要一定的手续的。需要经过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同意,必要时还需要经过国资委批准。需要承担的风险是可能无法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可以凭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书也是同具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办理房产登记变更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8号) 第十二条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因人民法院、法院民事调解房屋过户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五)房屋灭失; (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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