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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不得提前扣除利息。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所载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 提前从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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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利息不可以预先扣除,根据法律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则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且计算利息。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按照抽取利息后的实际借款数额作为借款本金来偿还本金及利息。如果(把钱借出去的人)预先扣除了利息,那么就按照实际借到的钱作为借款本金,然后在此基础上计算利息。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据、、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按实际出借的金额计算本金及利息。
民间借贷预扣利息的处理:民间借贷预扣利息的,视为高利贷。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应当根据实际交付的贷款金额确定本金。而且提前扣除利息的行为,会导致借款人无法获得预先约定的实际贷款金额,而且法律规定,利息应在贷款成功后偿还。所以,民间借贷提前扣除利息的,将被视为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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