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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不要着急,耐心等待法院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当事人胜诉,那么其可以向付申请执行,法院可以勒令败诉方退还土地,包赔损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具体情况,请咨询所在地派出所。但想适用原规定要求派出所将其户口强制迁出,是不可能的了。做的户口强制签署内容包括哪些还有不明,请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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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遇到强制拆迁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一般是男女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好那要另当别论。根据有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一方可参照上述规定,到警察局申请强制迁移另一方的户口。
1、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 2、对于户口迁出问题,户主是没有办法强行让户口本上的人迁出的,而且迁出户口还必须得有具体地点进行户口接收、落户。 3、户口问题不属于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可以直接找公安机关户籍科室处理具体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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