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2.但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小孩是明显不合理的,孩子的探视权是法律规定的权利,没有任何人能剥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应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视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的权利。
你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你还是孩子的监护人之一。如果男方阻挠你探视孩子,你可以上法院申请司法裁决!同时,你想拿回孩子抚养权,在和男方协议未果情况下,也可以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去起诉,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或是拿出离异时的协议,要求男方履行协议,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2,2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