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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通异地直接结算的医院就医即可直接结算。跨省异地直接结算的前置条件是需要做异地安置或长期驻外工作或长期异地居住备案申请,备案完成后,个人提...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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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异地结算方法:1、申请:长期跨省居住(60天以上)的参加者,包括参加员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在职者,持有本人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参加保险地市。区社会保险经营机构办理跨省异地医疗结算申请手续,收到跨省异地医疗登记申请书,仔细阅读跨省异地医疗体会并签字确认。2、收据卡:跨省异地就医申请手续的市区保险人,视为同时申请省标准社会保障卡。社保经办机构采集其基本信息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统一制作全国通用的省标准社会保障卡,并邮寄给参保人员。备注: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申请手续之前,应先办妥居外医疗登记备案手续。3、就诊流程:办理上述手续后,参保人员持有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到就诊地跨省异地就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结算费用。4、待遇标准: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以及参保地医疗保险待遇结付政策(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5、支付方式:出院时个人只需要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在开通异地直接结算的医院就医即可直接结算。跨省异地直接结算的前置条件是需要做异地安置或长期驻外工作或长期异地居住备案申请,备案完成后,个人提出申请,根据参保地“异地就医备案”规定,单位或个人携带《异地安置表》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社保卡、异地居住证明、暂住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去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备案生效后,即可在居住地享受相关医保待遇。《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五城市异地医保结算政策并不完全一样,单大同小异。现在以山东省济南市为例叙述如下,供您参考。《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4年3月22日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讨论通过,自4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普通门诊统筹办法等几个配套文件同步制定出台。这些新政策的实施对全市183万参保职工将带来哪些变化呢?为便于广大参保职工更好地了解相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有关问题做了逐一解读。变化一:普通门诊看病可报销,每月多交14元全年门诊看病最高能报销2400元在原政策规定下,参保人员普通门诊(门规病种除外)医疗费用均由个人负担,从权利和义务对应原则看,有失公平,也导致出现参保人“挤门规”等问题。实行门诊统筹后,参保人普通门诊发生的医疗费将纳入统筹报销范围。普通门诊统筹、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待遇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体系,医保待遇扩大到了全体参保人员,所有疾病也都纳入了统筹支付范围,在提高我市医疗保障水平的同时,促进了社会公平。目前,已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按照“当月参保次月享受”的原则,4月份开始缴纳普通门诊统筹资金,4月中下旬开始选择定点医疗机构,5月1日起享受相关待遇。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时间另行通知。变化二:门规病种减少了,取消的12个病种实行“老人老办法”实行门诊统筹后,我市职工医保门诊待遇上就有了“门规”和“门诊统筹”两种保障形式,从今后的功能划分上,主要方向是通过门诊统筹解决常见病、多发病等“小病”门诊看病报销问题,通过门规解决一些特殊病、“重病”门诊看病报销问题。为此,将那些费用相对较低、能够治愈且通过门诊统筹可以基本满足需要的门规原Ⅳ类病种(包括:舞蹈病、慢性支气管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痛风、骨关节炎(手、髋、膝骨关节炎)、脑萎缩、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原发性)、结石病(泌尿系、消化系)、消化系统疾病(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椎间盘突出症、股骨头坏死病)和眼科疾病等12个门规病种予以取消,保留其余23个病种。对于取消的这12个病种,实行“老人老办法”,新《办法》实施前已经通过鉴定的参保人,待遇暂时不变;4月1日起不再受理这12个病种的新的鉴定申请,参保人可按照普通门诊统筹的政策享受待遇。变化三:退休人员个人账户金有“保底”了,已经超过“封顶线”的保持原划账金额不变在“统账结合”的医保制度框架下,个人账户政策与门诊待遇政策相互关联。未实行门诊统筹前,个人账户很大功能用于保障门诊看病;实行门诊统筹后,缓解了参保人门诊看病报销压力,个人负担减小,统筹基金支付压力加大。按照国家提出的“探索通过个人账户调整等方式逐步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的要求,新《办法》按照公平性原则,对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规定做了适当调整,按照“先扣款后保底”的原则,向弱势群体倾斜,提高低收入群体的划账水平。新政规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金按照本人月基本养老金(退休金)的4%划入,实行保底封顶。其中,60周岁以下月划账金额低于50元的按50元划入,最高不超过170元;60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月划账金额低于60元的按60元划入,最高不超过190元;70周岁以上80周岁以下月划账金额低于70元的按70元划入,最高不超过220元;80周岁以上90周岁以下月划账金额低于80元的按80元划入,最高不超过220元;90周岁以上月划账金额低于90元的按90元划入,最高不超过220元。“保底封顶”金额,是指扣除了个人应缴纳的10元门诊统筹资金和8元大额医疗补助金后的标准。《办法》实施前已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其个人账户月划账金额高于相应年龄段封顶额的,划账金额保持在《办法》实施时的标准。变化四: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了,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发生的统筹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最高达44万元《办法》对住院及门诊规定病种的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由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增长为6倍。为此,市人社局同时下发《关于公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确定自2014年4月1日起,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住院及门诊规定病种的最高支付限额由9万元提高到24万元,加上大额救助金的保障额度20万,济南市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达到44万元,更好保证了大病患者的医疗需求。变化五:医疗保险年度改变了,与自然年度保持一致原政策规定,医保年度为每年的4月1日至翌年的3月31日。在新《办法》中,将医保年度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与自然年度、会计年度保持一致。这一调整意味着2014医保年度只剩9个月(门诊统筹待遇享受期只有8个月)的时间,为保证参保人医疗待遇,门诊规定病种、门诊统筹年内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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