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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那么,二手房购房发票由谁开,二手房购房发票由谁开,具体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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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写申请,根据最新的管理办法,需要通过如下方式办理:(一)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二)同步信息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三)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副本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6,《普通发票领购资格申请表》 7,领票人(负责发票领购和管理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及私章。 8,财务印章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专用章。 9,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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