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有个原则是左转让直行。也就是说左转弯的车要避让直行车,直行车优先。 但也有特殊情况: 比如左转弯车已经在转弯过程中,直行车没注意到而撞上...
如果是左转撞到超车的直行车那就是左转变道车辆的全责。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转弯车全责,直行车无责,哪怕直行车存心撞转弯车都没办法,除非他自己说漏嘴,承认是故意造成事故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直行的车辆撞到前面掉头的车辆,是属于追尾的情形,一般是由后方的车辆承担责任,是由于没有保持安全距离造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直行的车辆撞到前面掉头的车辆,是属于追尾的情形,一般是由后方的车辆承担责任,是由于没有保持安全距离造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92人已浏览
485人已浏览
540人已浏览
2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