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流动人口的工作由其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流动人口的工作由其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配备必要的计划生育专(兼)职人员,实行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有关部门为流动人口办理经商、务工、购房、社会保障等手续时,应当与卫生和计划行政部门互通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聘用育龄流动人口或者将房屋出租(借)给育龄流动人口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村(居)民委员会,并配合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3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258人已浏览
7,5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