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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有以下几点: 1. 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
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协商和调解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应当有依法达成的仲裁协议。请求人民法院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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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决装修纠纷的法律法规 针对装修纠纷问题,相关部门制订了一系列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等,其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如果出现家装纠纷情况的话,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解决装修纠纷的五大途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的时候,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 2)、业主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装修公司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但这点必须注意,一般情况下,如提请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诉讼。
在医疗纠纷的解决中,行政诉讼也是一种常用的方法。它是指医患双方中任何一方如对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纠纷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可以以作出具体处理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裁判的法律制度。应当说,行政诉讼不是一种可以不与其他方法配合而单独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它是与行政处理配合使用的,只有在当事人对行政处理解决不服时,才有可能被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在医疗纠纷行政诉讼中,对医疗纠纷作出行政处理的卫生部门是当然的被告,而由于这种处理既有可能侵犯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也有可能侵犯患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医患任何一方均可作原告。这里需要讨论的一点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可否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项规定:“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而作为行政法规的《条例》规定,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是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合法机构。从这里似乎可以得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可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的结论。但是依据行政诉讼法理论,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不是行政机关,其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受委托的行为而不是被授权的行为,其鉴定结论只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依据。因此,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不应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
对于解决劳动纠纷的途径有如下几种: 一是:争议调解,由劳动争议调节委员会主持,这个委员会是企业内部的一个非长设机构,是否经过争议调解,系双方当事人自愿。一般企业都没有这个机构,但是劳动法上有规定的。 二是:劳动仲裁,这是法定的必经程序,法律规定,劳动争议需先经过劳动仲裁,不经仲裁直接起诉的,法院应当依法驳回。 三是:诉讼,经劳动仲裁裁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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