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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设仲裁机构。常设仲裁机构有国际性的或区域性的,有全国性的,还有附设在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它们都有一套机构和人员,负责组织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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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机关包括哪些? 中国国内仲裁机关有国内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设立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同级劳动行政机关代表、总工会代表和与争议事项有关的企业主管部门代表或者企业主管部门委托的有关部门的代表三方组成,组成人员均为兼职,设立在县、市、市辖区,负责处理本地区的劳动争议案件。 国内仲裁机关,是指解决本国经济纠纷和劳动争议等的机构。当事人在提出仲裁申请时,应按照仲裁委员会制定的收费标准,预交案件仲裁费用,仲裁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具体标准见相关文件)。仲裁费用通常包括仲裁机构的管理费、仲裁员的报酬和支出以及办理仲裁案件所发生的其他合理的、实际的费用,诸如仲裁庭聘请专家、鉴定人和翻译而发生的费用,调查取证费用等。
劳动仲裁。顾名思义,是处理劳动纠纷。也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经济仲裁,亦顾名思义,是处理经济纠纷的仲裁机构,其在职能、程序等均由很大差异。比如经济仲裁级别等同于中级人民法院,一裁终局,不得上诉。而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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