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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
一、多次盗窃怎么判刑司法解释规定,一年以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可认定为“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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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盗窃涉嫌盗窃罪,可能会被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定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这就是盗窃摩托车的规定。
连续三次盗窃财物2009年7月至9月,为谋取非法利益,被告人陈某先后三次在湖南省沅江市盗窃价值共计3065元的电饭煲、生铁炉桥板和一辆摩托车,后销赃得款280元并挥霍。多次盗窃怎么处罚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陈某系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陈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因此,沅江市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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