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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
为了科学划分医疗事故等级,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制定本标准。 专家鉴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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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如植物人状态;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如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如发声及言语困难;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如拔除健康恒牙等。
1、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你的表述不准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 《医疗事故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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