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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超出法律鉴定的时间了。你可以到当地社保部门咨询一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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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经过了工伤认定时效(最长时效为1年),当事人的主张,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1,当事人发生工伤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首先要弄清楚你们所做的鉴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做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还是司法鉴定机构所做的伤残鉴定,如果是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的规定,职工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如果是司法鉴定机构所做的伤残鉴定,可以进行重新鉴定,特别要注意上边所说的申请重新的鉴定的时间,如果超过将不予受理,建议预约律师详细咨询效果更好。
根据目前法律规定,发生工伤,单位应在一个月内进行工伤申报。超过这个时间,单位就无法申报。但员工在单位不申请工伤情形下可在一年时间内进行申报,为此你要把握好时间。另外,申报工伤关键在于证据,第一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第二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导致受伤。需要单位的证明以及在场证言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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