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公司法》引入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或“揭开公司面纱”理论。该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
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原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主体就像一层面纱将公司与股东的责任分开,即使公司财产不够偿还公司的债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股东对出资主要承担以下两种法律责任:1.违约责任。这就是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在公司章程中记载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不按照这个要求缴纳出资或者未能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连带责任。这就是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之所以规定上述两种法律责任主要是由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人合的因素又是封闭的应当由股东之间相互负责共同对公司负责。再就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构成比较复杂不像单纯的以货币出资不会发生差额问题而以实物等出资则由于评估作价不准确或者有欺诈行为等多种因素都有可能造成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状况当然出资的股东要首先承担责任而其他股东也是有责任的要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连带责任在实际生活中具体表现为出资的股东如果无力补交其差额时其他承担连带责任的股东应当补齐这个差额。
不一定,的民事责任不一定是罚款。刑事责任的,一般由法定代表人和负责决策的人负责,部分股东参与决策的人负责。具体分析。一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负责,股东对公司的经营有决策权,一般不直接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一条控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不得利用公司前款。
公司属于独立法人,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但当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等行为时股东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14人已浏览
313人已浏览
664人已浏览
7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