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范,也是确定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无论对于公司的股东而言,还是对于公司本身而言,章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8人已浏览
451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