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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
《云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以户籍区别为非农业人口和农业人口。其中,非农业人口夫妻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分别按照上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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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以户籍区别为非农业人口和农业人口。其中,非农业人口夫妻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分别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至10倍计征;农业人口夫妻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分别按照上年度州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至8倍计征;一方是非农业人口,另一方是农业人口的,分别计征。如有疑问可一对一咨询,如认可回复,请给予以评价,并采纳答案。
需要按照以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云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第三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非农业人口夫妻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分别按照省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至10倍计征; (二)农业人口夫妻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分别按照地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地州市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5至8倍计征; (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一方是非农业人口,另一方是农业人口的,按照本款(一)、(二)项分别计征。违法多生育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及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第四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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