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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自然灾害地区救助工作由哪里负责

2023-02-22
根据我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国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生活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三条及第五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此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公募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也应依法协助人民政府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而且国家鼓励和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自然灾害救助捐赠、志愿服务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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