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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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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人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时间是否在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的时间范围内,以及产证登记在谁名下; 2、若存在事实婚姻,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平均分割; 3、若仅是同居,登记了谁的名字,谁就有份额,至于没登记名字的一方,若其能证明自己对房屋有出资或参与还贷,才可能享有一定份额;
这个房子是因为外婆原住房拆迁后,除了得到拆迁补偿款,还得到了一个买优惠房的补偿,因为外婆已经有八十高龄,她不想买这个房子,我妈妈就想买下,外婆也同意让我妈妈买,妈妈的其他兄弟姐妹也都同意. 但是这个房子在享受这个优惠房价购买时只能用我外婆的名字,也就是说房产证上只能写我外婆的名字.要到五年以后才能够更改产权人.现在房子是我们家全额出钱买的,买下来也是为了居住,不是为了炒房,为了买这套房子我家把自己以前住的房子卖掉了. 现在我们想跟外婆签定份协议,如果是签赠予协议的话,这个房子要五年后再做过户,那么这个赠予行为发生的时效是按赠予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算还是产权变更开始算呢如果是按协议签订的日期开始算,房屋过户要在五年以后,那赠予的撤销有效期还是一年吗 如果我们现在跟外婆签订一份房屋买卖的合同,那么这份合同有效吗因为拆迁政策上规定这个房子要五年后才能做买卖或变更.
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根据您的描述您们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写了您妹妹的名字就有她的份额,建议谨慎处理 本人是有着十几年经验的专业房产律师(您可以在百度上搜索:房产律师,首页下方就能看到我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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