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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按我国...
工伤鉴定书原件遗失的,可以委托律师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并进行复制。或者是直接要求社保部门重新复印一份,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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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等级的报告一般是一式三份,单位、劳动者本人、社保部门都各自有一份。对工伤鉴定书原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应妥善保存,在发生工伤鉴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一是可以委托律师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二是可以去到可以要求社保部门复印一份,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公章即可;三是可以到作出鉴定结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明。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
一旦工伤鉴定书丢失,先不要着急,一般单位和社保部门各有一份,可以复印一份,实在取不到,还可以以不服鉴定为由申请重新鉴定。无论如何,遇到难题一定要积极想办法解决,千万别忽视了自己的权益。 1、一般工伤鉴定等级的报告下来以后,一般是一式三份,单位、劳动者本人、社保部门都各自有一份;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二十七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鉴定书原件遗失的,可以委托律师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并进行复制。或者是直接要求社保部门重新复印一份,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公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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