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导读:关于股东及股权问题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最基本条件和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各国公司立法均要求设立登记公司必须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的设立程序以订...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全的资合性公司,其股权可以自由转让,在股权继承的问题上不存在有限责任公司之人合性限制,股权继承当然更加自由,开放。股份有限公司中也存在股东死亡后股份的继承问题,只有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性质的公司,不像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资两合性质,其股份以股票的形式公开上市出售,完全可以由任何人购买,因此,继承人继承股份并不像有限责任公司那般复杂,并无任何障碍,可随意继承。
许多公司根本不向中小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不将中小股东记载与公司的股东名册,导致发生纠纷时,中小股东名分权不能得到全面维护。 根据法律规定,针对中小股东名分权的保护,建议采取如下方略: 1、依据《公司法》之明确规定,要求公司及时签发出资证明。 2、依据《公司法》之明确规定,要求公司及时将其出资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 3、及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打印/复印《公司章程》及全部的出资文件。
《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作了一些原则规定。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3、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规定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若干均等的份额,所以,每一股的资本额都是相等的,其权利也一律平等。为方便计算,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2、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1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4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