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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追诉第一犯罪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这就说明了,犯罪是有追诉时效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
该文件全称《关于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1983年8月25日),扭转了80年代初我国刑事犯罪多发的态势,但是也带来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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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八大重罪”具体是指: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罪、抢劫罪、放火罪、贩卖毒品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和爆炸罪。(《刑法》17条规定)几点说明:1、“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不是独立的罪名,是构成故意伤害罪时要求达到的结果。2、投放危险物质罪,是2002年时最高法院和检察院出的司法解释把“投毒罪”改成了“投放危险物质罪”3、强奸罪还包括了以前的“奸淫幼女罪”,同样是2002司法解释规定的结果。4、“无限防卫”和通常说的“八大重罪”没有直接关系,根据《刑法》20条第3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所以没有绑架,法第239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处罚。
犯罪构成的分类为: 1、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2、完结的犯罪构成与待补充的犯罪构成; 3、单一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 4、普通的犯罪构成与加重和减轻的犯罪构成。
一、八个罪名,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人,也要负刑事责任。具体包括:1、故意杀人;2、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3、强奸;4、抢劫;5、贩卖毒品;6、放火;7、爆炸;8、投毒罪。 二、这八种罪名,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如: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实施绑架撕票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虽然对绑架罪不负刑事责任,但绑架过程中有杀人的行为,就可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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