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征信机构发生解散、破产等终止事项时,征信机构、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等应当在保护信息主体相关权利的基础上按照以下方式之一处理征信机构的信用信息数...
中国征信中心可以依法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金融机构之外的企事业单位等收集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相关信用信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准确、完整、及时地向中国征信中心报送其客户的信用信息。金融机构将信息主体的信息提供给中国征信中心的,可以不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但必须以适当的方式向其告知提供情况。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金融机构执行前款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国征信中心可以依法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金融机构之外的企事业单位等收集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相关信用信息。
国务院业监督管理部门从事征信管理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规定审查批准征信机构的设立、合并、分立和业务变更的;(二)违反规定对征信机构监督检查的;(三)泄露信息主体个人隐私和的;(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其他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657人已浏览
265人已浏览
489人已浏览
1,3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