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按照工伤赔偿。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
1、死亡赔偿金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
在工伤赔偿争议案中,包工头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分担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即工伤赔偿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而包工头往往因没有用工主体资质无法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一般指的就是包工头。所以,建筑工地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向获得工伤赔偿应当将该包工头上级有资质的发包方列为被申请人(一般为工地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包工头作为第三人出现。工伤赔偿数额由有资质的发包方支付。一般该类案件,工伤赔偿数额由有资质的发包方支付后,发包方会以各种理由克扣或拖欠涉事包工头的工程款,用以平衡其损失。该案件中提到“当时询问其情况表示没事(就是头上起了个包,无其他状况),但是当天下班后,被发现再次摔倒在回家路上,经过3天抢救无效死亡。”“当天下班后,被发现再次摔倒在回家路上”摔倒的原因是什么,是否与工地摔倒有直接关系,无法确认,是否属于工伤范围,暂时无法确认。
按工伤标准赔偿。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8人已浏览
94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1,4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