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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分户,重新办理一本只有你一人名字户口本, 或凭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开具户籍信息注明,加注用于办理结婚证,加盖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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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是需要户口本的,但是如果没有户口本也可以找户籍证明代替。结婚登记需要带上本人常住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没有户口本,可以找村委会开户籍证明。结婚登记需要提交的证件有: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1、领取结婚证:领取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或民政局的结婚证。具体流程如下:(1)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掌握)。2、结婚年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三、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四、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独立提示)。(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2、我没有配偶。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可当场拍照)。(3)结婚登记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必须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字或按指印签字。4、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4)结婚登记期限、收费标准1。登记期限:证明材料齐全,当场登记,发给结婚证。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其他相关费用。二、户籍信息变更由派出所户籍科负责,但目前两者未联网,最好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如下:(一)居民有正当理由需要申请变更户籍登记项目中的姓名、出生日期、籍贯、民族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变更更正手续。(二)向派出所提出变更户籍登记主要项目的,必须填写《户籍项目变更申请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派出所审核(其中属于证明材料的,经派出所核实后可提供复印件)。(三)申请变更户籍登记项目需出具的证明材料:1。申请人申请变更户籍登记项目的书面报告、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申请变更户籍登记项目的,还需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明、以前户籍证明等权威原始凭证明。申请人16岁以上且有工作单位的,还应当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四)被批准变更户籍登记项目的,派出所应当通知申请人,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三、领取结婚证后是否将户籍资料变更为已婚,由于民政局(民政部门)负责户籍资料的变更,由派出所户籍部门负责。负责,负责的部门不同,最好在公安机关领取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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