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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你们两个之间的问题能够解决,那就没有问题。 2.如果仅仅是因为孩子而勉强在一起,那就不好办了。 3.没有感情在,那怎么能生活在一起啊...
很多再婚的人都这么认为。也让正处于婚姻中生活得并不幸福的人,因为这个问题在离与不离中徘徊。反正再婚都不容易得到幸福,与其将来这样,还不如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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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没有进行婚后财产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婚后夫妻双方所得财产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但法律上也做出一些例外的规定,例如夫妻一方身体受伤害所得医疗费赔偿、复原军人所得的复员费、一方父母明确只赠与夫妻一人的财产等。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二人一人一半,但个人的婚前财产及婚后所得的只属于一人的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只能由夫妻一方享有。
一个幸福的婚姻对家庭、对个人、对事业、对后代影响太大太大了。要想婚姻幸福,不管你的结婚对象是谁,没有别的方法,只有靠包容,靠扶持。只看对方优点,不看对方缺点。只反省自己的缺点,只找对方好处。人的婚姻说白了,选择我们的配偶跟我们选择到现在的父母家中投胎差不多,由个人的命运和因缘决定。否则,为什么在茫茫的人海中,你选择了现在的妻子?所以一定要珍惜和包容这段感情。更何况婚姻不是一个人的事,关系到孩子、父母和家庭。你要多想想当初你们开始这段婚姻的时候,为什么沪畅高堆薨瞪胳缺供画找了现在的这个丈夫/妻子?你现在为什么不喜欢这个人了?当初你能看到现在丈夫/妻子的优点,现在为什么看不到了?你们一定要自己去找原因。我给你们的建议是绝对不要离婚。离婚后再婚幸福的家庭案例和不幸福的案例相比太少太少了。说白了,离婚以后,谁都不一定能找个更好的。而且,几乎可以肯定说,你们可以跟过来人打听,再婚的配偶比现在肯定还要不如意。你知道父母离婚对孩子的影响有多大吗?你们离婚了,再好的衣食填补不了孩子对父亲和母亲亲情关爱的缺失。孩子是你们的骨肉,离婚后,永远永远,他身上有一块就缺失了。有很多孩子,父母离婚后,变得自卑、敏感、脆弱,或者走向另一个极端,保护心理特别强、什么都不在乎,仇恨社会、仇恨父母、仇恨他人、仇恨另一个家等等。作父母的,要深思啊。你毁了孩子,能获得幸福吗?你是妻子,我给你的建议就是要从自己改变开始。只有自己改变了,其他人才能改变。人们常说,男子要刚,女子要柔和,这个“柔和”就是包容,一定当得起“柔女子”三个字,心中有主意,做法上能屈能伸。要帮助自己的丈夫。自己在孝敬父母/公婆、友爱家人、照顾丈夫方面要做得正。对丈夫要有包容心,要多看丈夫的优点,遇事不要争论,等事过境迁,场合合适时,私下里再把道理说给他听。你能大义包容,又深明道理,做丈夫的,心中一定会佩服你,也很高兴找到你这样合适的妻子。你们这样的家庭,又怎么会走到离婚这一步?又怎能不快乐幸福呢?请你三思而行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关于抚养费的数额,依据上述《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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