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医疗...
1、医患双方自行调解;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达成一致协商意见的,可签定书面的调解协议书。 2、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调解;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按照医疗事故纠纷双方的要求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双方自愿的原则,并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金额。经调解,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应当履行;调解失败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第四十九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以下因素,确定具体赔偿金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医疗过失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上上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1、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调解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根据法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3、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 4、
调解的过程是怎样的: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