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拥有孩子抚养权能不给抚养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
监护权是因血缘关系产生,是法定的,是自然形成的,不需任何确认。抚养权是当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后,由于夫妻双方达不成和议,由法院确认的由哪方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探望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受限制,也不因未支付无抚养、教育费而消失。探望权应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如果行使探望权有损子女的健康成长,直接与子女生活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暂时中止探望权的行使,在这种情形消失后,应申请恢复探望权。探望权的消失有下列三种情况: 一、被探望人死亡 二、探望权人死亡 三、被探望人成年探望权是法律赋予的,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无权中止这种权利的行使。探望权人自动放弃探望权,由此而产生对子女身心健康的影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或子女都有权提起损害赔偿的权利探望权人滥用探望权造成子女身心健康的损害,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或子女都有提起损害赔偿的权利。
如果没有约定的话,父母双方对子女应负有同等的抚养义务。根据《婚姻法》第37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而“抚养费”和“扶养费”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根据《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综上所述,婚姻法对离婚方面的注意事项也作出了规定,涉及到抚养费的,要求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支付抚养费,具体数额双方协商或者法院判决确定。从实践看,抚养费的数额不会超过一方月收入的三分之一,很多人会选择按月支付,这样压力小一些。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是可以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7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