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法律没有强制证人出庭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
证人出庭作证所支出的费用,法律规定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笔者认为这是一般原则,司法实践中应根据证言证明力的不同情况,决定这笔费用到底由谁承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证人出庭作证所支出的费用,法律规定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认为这是一般原则,司法实践中应根据证言证明力的不同情况,决定这笔费用到底由谁承担;如果证人如实作证且证言具有证明力,则由败诉方承担。如果证言没有证明力,则由举证方当事人承担;如果证人做伪证,证人不仅得不到补偿,而且还要接受法律制裁。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应到案件审理终结后,确定由谁承担。另外,当事人的近亲属作为证人时,其出庭作证所支出的费用,认为应由举证方当事人承担为宜,这是因为案件的裁判结果与证人多有利益关系,其证言多有利于举证当事人。
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出庭作证,也可以由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用和补贴标准计算;误工损失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法院先行垫付。例如:王某因钱某插队不满,两人产生口角并相互殴打,后王某将钱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药费。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王某可以申请事发时在场的赵某出庭作证。赵某由于出庭作证产生的必要费用,由王某先行垫付,最后由败诉一方承担。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承担。”正确理解和运用该条规定,以调动证人出庭作证的积极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55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449人已浏览
3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